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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7篇(完整)

天狐网络 发表于2023-06-10 08:35:02 本文已影响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7篇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1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是当前中央贯彻十_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作出重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7篇

写好体会在个人思想方面有着重要的提升,实用的体会必须要具备的就是完整的结构和清晰的逻辑,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是当前中央贯彻十_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作出重大举措,是根据《》并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的重要文献,又是在1997年3月发布的《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修改完成的重要规章制度。把握其新内涵,必须将《廉政准则》全文与相关规章制度对照阅读。

?廉政准则》,是对决议鲜明回应。去年九月召开的十_届四中全会主基调是浓厚的忧患意识,会议通过的决议用“严重削弱”、“严重损害”、“严重影响”等激烈的措词对党目前存在的腐败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抨击,可谓如木三分。决议特别强调指出,当前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腐败案件影响恶劣,必须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的制定和印发,可以说是对十_届四中全会决议鲜明回应。文本中的“总则”部分就鲜明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存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文本的核心部分“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括的八条内容,均以“禁止”开头;其中的52个款项,则对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全景式的概括。文本全部内容朴实无华,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充分表明了中央惩治领导干部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实际办法。

?廉政准则》,是对党章中有关条款的深化细化。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文本中要求领导干部除了必须履行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外,还特意在第三十四条提出必须具备基本条件,涵盖了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工作实绩、领导能力、清正廉洁、民主作风等六个方面内容。如果说党章规定的义务和基本条件是从正面论述“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话,《廉政准则》提出的八条“禁止”52个款项则是从反面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具有怎样的行为”。因此,和《廉政准则》这两项规章制度所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后者则除了列举了详细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外,还提出四条“实施和监督”和四条“附则”,对监督办法和实施范围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整个文本则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在篇幅上都进一步深化细化了。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2

廉洁从政,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廉政准则》就是为党员领导干部“量身”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按“8个严禁”、“52个不准”办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一,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当好人民公仆,不做“权”、“钱”、“色”的奴仆。

?廉政准则》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当好人民公仆,必须把好权利、金钱、美色这三关。

不做“权”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与他们对自己手中权力的错误认识有关,他们没有弄懂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这个命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创造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党员领导干部只能做人民的公仆,不能做人民的主人;只能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权利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本和手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不做“钱”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去献子罕,子罕拒受并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金钱的本质和历史作用,认为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党员领导干部对待金钱要有一种淡泊的态度,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和气节。

不做“色”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是社会公众的道德典范,自尊自重,洁身自好。毛泽东同志早在1939年就要求共产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胡锦涛同志对党员领导干部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其中一条就是“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如果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陈良宇、胡长清、成克杰、马向东、何闽旭等腐败分子,都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做了“色”奴,最后葬送了自己美好前程。

第二,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首先从思想上确立“准则”,防止和克服失衡、寻租、侥幸心理

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牢固确立廉洁从政的“准则”,应该防止和克服以下三种心理:

克服失衡心理。心理失衡,大都缘于不适当的比较。有些领导干部总是不正确地把自己与他人相比,逐渐心态失衡,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怎样才能克服这种失衡心理呢?关键在于和谁比、怎样比。比较是有不同“参照系”的,“参照系”选错了,就会比出坏心情,比出怨气,比出失落感。

克服寻租心理。有的领导干部信奉“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总觉得权利是有价值的,是可以像商品一样出租获利的,见到送上门来的“承租者”,便抵不住诱惑,笑纳他人钱财,放纵私欲。随着捞取好处次数的增多和数额的增加,当初恐惧和害怕的心理逐渐减弱,寻租心理愈加疯狂,乃至来者不拒甚至伸手索要,最终走上不归之路。这样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的基本准则,使公权与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使个的经济活动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使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这是惨痛的教训。

克服侥幸心理。有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的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训人,反而抱着侥幸心理。有的认为自己有后台,“背靠大树好乘凉”;有的认为自己违纪违法手段很高明,方式很隐蔽,不会被发现;有的认为送钱的人都是“自己人”,不会出卖我;有的认为收受他人贿赂,别人不知道,即使被查,只要我不说就拿我没办法。殊不知,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这些所谓的“背靠大树”,其实是靠利益关系维系的,利益链条一旦断开,一切都会土崩瓦解。更要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任何腐败行为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任何侥幸的美梦都注定要破灭!

第三、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知行一致,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从政之德是为政的基础。常修从政之德,贵在一个“常”字,重在一个“修”字。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赚政准则》,必须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慎初。宋代思想家程颐曾经说过;“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纵观现实生活中腐化堕落的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几乎都与“不保初”有关系。有一个贪官在法庭陈述中说,我第一次接受别人钱时,有好几天心里头一直沉甸甸的,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思想斗争很激烈。最后,我给自己找到一个心理台阶--“下不为例”,随后,一发而不可收。所谓的“下不为例”,其实成了“下回继续”……所以,与其悔不当初,不如慎之于初。

慎微。“祸患常积于忽微”。许多腐败犯罪,是从小事、小节和不检点开始的。过去讲的“谨小慎微”是讲不大气,但是在廉洁自律、反贪拒腐这方面,还是“谨小慎微”好,这是贬词褒用。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贪小利而忘大义,不积小疾而埋大患。廉洁从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把握方向,不能因小失大。

慎独。慎独是一种高境界的考验。东汉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夜拒黄金十斤,成为千古慎独佳话。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握住自己,很重要的就是要善于慎独自处,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慎独,没有八小时内外之分,也没有官大官小之别。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注重品德修养,提升人生境界,在拒腐保廉上做到“五个一样”:在单位、在社会上一个样,公开场合、隐蔽场合一个样,有人在场、无人在场一个样,有条件时、条件时一个样,有人监督、无人监督一个样。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3

通过这个月的党章学习,我受到了一次党的基础知识和政治理论教育,对党章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党的性质,基本要求,理想目标,党员义务和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更加坚定了自己加入党的决心。

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学习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向同学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以上仅是我这阶段学习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同学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4

省院通过视频形式举办“海西法官讲坛”,邀请中央党校戴焰军教授作关于《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戴焰军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通过聆听讲座使我受益匪浅,现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心得体会作如下陈述: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重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两部党内法规,突出党纪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克服了过去相关党内法规纪法不分的缺陷,点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航标灯”,拉起了党组织和党员修身用权的“警戒线”。

?准则》和《条例》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补充,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又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若干具体化、细分化的纪律底线,体现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谋划和严格依规治党的整体设计,在实践中必将发挥出组合功能和综合作用。

坚守高线,守住底线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筑牢“司法为民”“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作为一名党员及法院干警,要践行好《准则》和《条例》,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

1、要端正做人。我们党讲一个党性,老百姓讲一个良心。能不能凭良心说话、按党性办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要严谨做人。严谨是每名法院干警应具品质,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务实、高效、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现;体现在生活作风上,是洁身、克欲、维系自我的一种手段。无论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都要把“严谨”二字时刻悬于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

3、要忠诚做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入党誓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任何场合都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干部,要忠于自己的工作职守和道德。真诚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同事、亲人朋友,做到坦坦荡荡做人。

4、要守纪做人。要做到守纪,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一定要正确区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切不可相互混淆,甚至是相互渗透。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二是处理好感情与原则的关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可能生活在真空的社会里,要正确处理好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正确对待涉及他们的合法利益问题,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在处理感情与原则的关系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原则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规矩,任何人和事都不能凌驾于原则之上,用人情代替原则,或是用权术改变原则,势必会酿成大错,只有坚持原则,即便是复杂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三是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把权力单纯看成是个人努力的结果,甚至看成私有财产。只有心中常怀公心、敬畏之心,才能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动,才能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真正把握好自己的方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在政治上保持意志坚定和行动上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5

党的十_届四中全会和十_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紧密衔接,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集中体现在党章自信。2012年修改的《党章》包括总纲和条文53条共11章约1.6万字。涉及许多授权性、义务性、禁止性、惩戒性以及动员性等规定,直接关系组织保障、队伍纯洁以及遏制、阻挡违纪犯罪等实际行为问题。第一,《党章》是一部法规。在党内,它是团结和统一的法权基础;在党外,它是人们判断共产党理念和实践活动的主要根据。《宪法》是国之重器,《党章》是党之明鉴。《党章》既是决定党的执政地位的“生命线”,也是规范党的政治行为的“高压线”。《党章》亦可称为“母法”,党内法规体系可划分为七位制,以《党章》为最高位,依次为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党章》处在党内制度的顶层和塔尖,规定的是党员和党组织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第二,《党章》是一面镜子。党员对照《党章》,可正衣冠、明得失、知兴替,可晓是非、懂荣辱、知进退,可自省己身,自律储德,自得养性。第三,《党章》是一面旗帜。《党章》最主要的特点表现在:用信仰的力量塑造政党形象,用先进的思想开启未来梦想,中国共产党90多年奋斗的辉煌历程,生动地体现在《党章》上。第四,《党章》是一把钥匙。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看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都能在《党章》中找到答案。

?廉政准则》“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和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2010年制定的《廉政准则》共三章十四条,近三千字,是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廉政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

?纪律处分条例》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2003年制定的《纪律处分条例》共十三章一百七十二条,两万四千字。从十个方面规范了党员们的行为,涉及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每一条都是一个是与非、行与禁的界限。

在开展“三学”活动中,要以《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为标尺,认真发挥“内因”这个决定性作用,始终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入脑入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六个意识:即:使命意识、公仆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学习意识、守法意识。具体来说:做到知与行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警钟长鸣、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每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成为《党章》《准则》《条例》的“法盲”,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党纪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

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同时辅以“他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

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所以要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

对《宪法》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党纪”严于“国法”,但不能高于“国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_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白《宪法》和法律是至高无上的,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越,法律底线不可碰。做一名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好干部;做一名忠诚、干净、敢担当的好干部;做一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好干部。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6

手抄党章

手抄党章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形式,旨在引导党员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抄”写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遵“守”党章做到“三个”一致。

一要与党的目标一致、振兴中华一个梦。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现阶段为了实现振兴中华一个“中国梦”的“两个百年目标”,我们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坚持“五大”新理念,凝聚全党力量、团结中华儿女,为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要与党的宗旨一致、利民为民一条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稳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时刻做到利民为民一条心。面临新常态,要有新作为,我们抓住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想问题要以增加群众收入、增进百姓福祉为出发点,做决策要以惠民、利民、为民为落脚点,经常深入农家摸摸被子暖不暖、看看粮仓满不满、问问还有啥困难?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真正与老百姓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

三要与党的要求一致,严守法纪一条线。毛泽东同志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多次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守法纪是一切事情成功的前提,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严守法纪一条线”,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守法律、严守纪律、恪守自律,时刻牢记:“自由的前提是纪律;没有纪律的自由,是的不自由;任何自由的权力,都必须在法律、道德、纪律的范围之内行使”。只有与党的要求一致,才能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才能做政治清醒、经济清白、作风清明的表率,才能做服务群众清正清廉的表率。

知行合一是人生的至高境界。让我们从手抄党章做起,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为标准,与党的目标、宗旨、要求相一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真正做到深学细照笃行。

党章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7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_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三是注意处理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

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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