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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读后感500字8篇(完整文档)

天狐网络 发表于2023-05-23 08:05:02 本文已影响

《家族》读后感500字8篇《家族》读后感500字篇1以前我一本世界名著,名字叫《昆虫记》,知道现在我任然记得他故事里的情节。?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让-昂利。法布尔。读完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族》读后感5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家族》读后感500字8篇

为了能够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们可以将读后感写好,读完一本书你肯定有不少感受可以通过读后感记录下来,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家族》读后感5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1

以前我一本世界名著,名字叫《昆虫记》,知道现在我任然记得他故事里的情节。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让-昂利。法布尔。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法布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和关于他一生对昆虫研究的成就。

法布尔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家庭,15岁时,他报考了公费的师范学校并获得了奖学金,三年学习期满后,他成为了一名教师,在多年的执教生涯里,法布尔从未终断对自己热爱的昆虫研究,并出版了许多关于自然科学的读物。

关于昆虫的事宜,最让我深受感触的应该是第六章:大刀螳螂,雌螳螂与雄螳螂交配时,雌螳螂会把雄螳螂吃掉;雌螳螂一产完卵,就冷漠的离开了,连头也不回,真是个铁石心肠的妈妈啊!而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是多么的和蔼可亲呀!她一见到我或妹妹生病,就带着我们直奔医院,怎么会像螳螂一样呢?想着想着,我心里感慨万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呀!我们应该孝顺父母,多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好好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

除了第六章,还有第八章:贪吃的花金龟。花金龟是狂热的水果爱好者,也是个饱食终日的家伙,它们一看见好吃的水果:李子、甜梨、葡萄和西瓜,就立刻不管不顾的扑了上去,有的干脆一头钻进果肉里,然后一动不动了,连脚尖都懒得翘一下。

法布尔的一生虽然只做了一件事,但是他为了人类自然科学做出了伟大和深远的卓越贡献。

当你看完了这本书,你一定会从中发现许多大自然昆虫的奥秘,是多么的神奇有趣。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2

今天,早上我一口气读完了《白象家族》这本书。我对其中的故事“白象家族”特别感兴趣。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穷人遇到了一只白象。因它的鼻子是银灰色的,所以给它起名:银灰鼻。接着,银灰鼻带领着穷人去认识白象一家。过了几天,穷人碰到了孟加拉虎,于是,老阿呆(白象家族的成员)救了他,因此他们的感越来越深了。可是,穷人为了经济问题背信弃义,偷了象牙,从此,失去了这一群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气愤。因为作者他为了金钱而丢掉信任,我永远恨他。以后,我一定会爱护动物,让动物和人类成为永远的朋友。我向大家提出了这个意见,有人同意,可出乎我意料的是竟然还有人说金钱才是最重要的。他对我说:“笨蛋,难道你没有听说过着样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我被他弄的哑口无言。我决定,去老师问个清楚。

其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小嘴狐猴因为人们乱砍乱伐,把它们的原始森林变成了一片片草坪,让它们没有生活的地点。而苏门答腊虎也是因为环境情况,灭绝了。我十分惋惜。动物园虽然是保护动物的地方,可也有人靠这个赚钱。我希望,国家一定要杜绝这种事才可以。

动物和人类的友谊是纯真的,我们要让动物更加信任,才能有更美好的国家。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3

这本书讲了一个暴雨天,正当他睡觉,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他打开门一看吓得魂都没了,原来一只跟他一样高的亚洲象竟站在他面前。那只幼象并不理会他,一进门就躺在床上。好心的作者帮受伤的小象敷药,第二天母象把小象领走了。后来,有一次作者正在采野木薯,他又遇到了小象,只不过他这次遇到的还有小象的亲朋好友。他慷慨的把采到的野木薯都给了他们吃,并和白象家族交上了朋友。

一次,他上山采黑木耳,却遇到了孟加拉虎。他大声呼救,就在千钧一发之时白象家族赶到救了他一命,并帮他击退了孟加拉虎。但白象家族中的一头老年象受了伤,他每天去给那头象换药。就在老象受伤的第七天,老象拒绝换药,作者明白了,原来老象快死了要去象冢,他拉拢了一些象,使得他可以去象冢。他一路做了标记,以防以后要来这里。他亲眼目睹了老象跳进象冢里。第二天他因为想发财,来到象冢拿象牙。刚好被白象家族的首领看到了,如果不是小象替他求饶,早就被头想用象牙捅死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想:“大象是那样信任他,可他却去偷象牙,真是可耻。人与动物交往,不应该只是单方面的信任对方,应该互相信任,不去做损害对方利益的事情。

人们不要把金钱看太重!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4

我很喜欢看书,也看过很多关于动物的书《雄狮去流浪》、《和乌鸦做邻居》……这些都是沈石溪的作品。他的《白象家族》更是让我不能忘怀。文中内容丰富,体现出作者心中的喜怒哀乐。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沈石溪听到敲门声,打开门一惊原来是一只稀有的小白象,后来他给小白象取名为“银鼻灰”。

本想将“银鼻灰”卖掉的沈石溪在良心的左右下放走了“银鼻灰”。为了报答沈石溪,“银鼻灰”带着沈石溪来到了它的家族,从此,作者和白象家族成为了好朋友。一次,沈石溪遭到了孟加拉虎的袭击,无奈请求白象家族的帮助,最终沈石溪得救了,家族中的“老阿呆”为了救沈石溪受重伤而死了,在“老阿呆”的葬礼上,沈石溪记住了路线。在一个月后的一天,他偷象牙而被发现,从此,他们的友谊就这样破碎了……大象家族离开了热带雨林。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被象群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在作者带回小象时。他们是怀着喜欢的感情接纳他的。当作者利欲熏心想拿象牙时,他们是讨厌他,嫌弃他的。

作者因钱而断绝了跟象族的感情,这不是十分可惜的吗?作者怎么可以忘恩负义去偷“老阿呆”的象牙,好不知耻,你好好想一想,不是“老阿呆”舍身救你,哪有现在的你。

动物是人类的忠实朋友,我们应该好好地善待他们。在《白象家族》中我看到了白象的善良和人类的贪婪。请大家记住:永远都不要背叛自己的朋友,不然你会后悔不辈子的。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5

我热爱读书,特别是科普书,因为科普书不仅让我们增长科学知识,还能让我们了解大自然的神奇。《昆虫记》便是我的最爱。《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法布尔的著作。他似乎给这本书注入了魔法,让人不由自主地迷上它,情不自禁地感叹昆虫世界的神奇。《昆虫记》是由多个文章组成的,让我来给你们讲讲螳螂的故事吧。首先让我们看看螳螂的凶残。

以前,我总是以为螳螂是个温顺的动物,但这本书否定了我的看法,而且我还知道认为螳螂是“好东西”的人不在少数。它是个出色的猎手,敏捷如豹、凶猛如虎,专门吞食其他昆虫的肉体,是个不折不扣的杀生机器。看了书中的介绍,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温柔”的螳螂居然是个凶狠毒辣的家伙。这让我悟出一个道理,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我们再来认识一下它的武器,它的武器是俩只前腿,分别长着锋利无比的尖齿铡刀,此外,它的小腿最前端还长着一把尖锐的挠钩,其锋利程度可与钢火最好的钢针相媲美。有人甚至给螳螂做了个实验,在一个盒子里放进一只螳螂和一只比它大数倍的蝗虫。只见螳螂慢慢靠近蝗虫,善良的外衣被撕下,锋利的挠钩毫不留情砸向蝗虫,牢牢的将蝗虫钩住,可怜的蝗虫在它那尖齿铡刀下拼命挣扎,可螳螂已经恢复了温文尔雅的姿态,开始慢慢享用着它的美食了。顷刻间,我对螳螂肃然起敬。

最后在讲讲雌螳螂吃自己的丈夫吧。在繁殖季节里,雄螳螂会换上一身新装,引诱雌螳螂前来,当然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多只雄螳螂如果就引来一只雌螳螂,它们就会打架,直到选出胜利者为止,然后胜利者会和雌螳螂交配。交配成功后,雌螳螂会把雄螳螂吃了,从而获取高蛋白营养,以供雌螳螂肚子里的小宝宝们生长。我很惊讶,没想到螳螂还会这样做,顿时,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看了上面关于螳螂的介绍,你们是不是特别想了解别的昆虫?下次我在给大家说吧,哈哈!!!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6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7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述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应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我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礼貌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仅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齐的,仅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理解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能够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日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构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构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能够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必须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经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能够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确定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一样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能够是自我和太太,能够是加上孩子,还能够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终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能够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齐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并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能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能够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能够这么说,“差序格局”的构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家族》读后感500字篇8

整本书讲述的是许多有关白象的小故事,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这【白象家族】一文……

那是一个暴雨的夜晚,作者——沈石溪正准备睡觉。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阵敲门声。沈石溪开门一看,一阵吃惊——门外正躺着一只极其稀有的小白象!作者朝四周望了望,确认周围并没有大象保护后,断定它是一头迷路的小象,并烧起一炉炭火,为它取暖。

第二天黎明,大老远的山箐里便传来了大象洪亮的声音。还在熟睡的小白象一咕噜站了起来,直朝山箐奔去。

在此事发生后的第四天,沈石溪再次遇见了小白象。

那是在三天后的黄昏,作者——沈石溪正挑着满满两筐木薯,踏着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回家。突然,一只小白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小白象的身后还跟着一只大白象。接着,小白象又向作者介绍了另外几头白象,此后,沈石溪先生便与这群白象越发亲密。

在一个陽光明媚的上午,沈石溪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草丛中冒出了一只饿虎。凭着本能的反应,他朝身后奔去。可人跑的当然不如老虎跑的快,转眼间,彼此的距离就渐渐拉校无奈,作者便只能向白象家族求救。

说是迟,那是快。就在老虎要扑倒作者时,白象家族的头像——霹雳雄赶了过来。把饿虎狠狠的打到了一边去。于是,一场激烈的象虎大战开始了!

过了许久,老虎终于被赶走了。而白象家族中一位年世过高的老象,却受了重伤,感受到了死亡的来临。

在山林中,每个象群都有一个神圣的地方——象冢。而在这些象冢中,藏着许多已故老象的尸体。老阿呆(老象的名字)是时候去象冢了。

在一个黄昏,白象家族出发了。作者也悄悄跟着白象来到了神秘的象冢,并做上了记号。此后,他便念念不忘。在生活的压迫下,作者终于又踏上了去象冢的路程。而这一次,作者则准备去偷象牙!

在回去的路上,作者恰巧碰见了白象一家。

此后,他再也没见着它们……

这篇文章不仅写出了作者与白象们的情感,还体现出了人类的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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