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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工作报告(全文完整)

天狐网络 发表于2023-05-16 14:15:02 本文已影响

省法院工作报告写工作报告是当下社会中职场人生存的技能之一,想必在职场打拼多年的大家,都了解写工作报告的重要性吧,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省法院2023工作报告5篇,感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省法院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省法院工作报告

写工作报告是当下社会中职场人生存的技能之一,想必在职场打拼多年的大家,都了解写工作报告的重要性吧,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省法院2023工作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省法院2023工作报告篇1

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法治原则为主导,立足执法办案基本任务和队伍建设基本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现已审、执结案件9142件,结案标的额45.8亿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民生权益、促进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严格执法、和谐调判,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加强公正司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担当起公正裁判的法律责任和维稳和谐的政治责任,被评为区法治吴中建设先进集体。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重视重大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中的5起进行审理,依法对林某等34名被告人判处1年6个月到20xx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程序,做到宽严有度、宽严审势。认真落实涉少审判中社会调查、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继续探索、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依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以提高司法亲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切实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严格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确保公正、文明、规范司法,避免因工作瑕疵而引发涉法涉诉信访。规范改进案件立案审查受理,通畅立案渠道,消除诉讼障碍,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重视社会关注、敏感复杂案件的受理及稳控工作,以导诉为平台,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3+2工作机制,发挥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审监审管的协调化解作用与法警大队、纪检监察的补充配合作用,形成五指联动工作格局,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54.1%,服判率为93.1%。扎实开展涉诉信访集中化解活动,全面排查出重点信访案件28件,逐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化解率为100%。

强化贴近基层便民司法、面向基层维稳司法、服务基层延伸司法工作宗旨,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以法庭为支点,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深化和谐共建活动,强化司法职能与基层组织的优势互补,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依托庭所共建平台,完善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劳动服务所一庭三所结对共建模式,实现纠纷排查化解、司法便民利民和司法价值传导的有机结合。木渎法庭与木渎镇劳动服务所协同化解了时某等96名职工与苏州某软件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全部职工现场拿到工资26.3万元,维稳息诉效果较好。甪直法庭庭长李晓东荣立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木渎法庭副庭长王东海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称号。

二、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司法裁判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找准司法服务发展的连接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回应社会需求,被评为区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变化,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在司法审判中落实经济政策。加大对千企升级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司法服务力度,重点围绕涉及转型、拆迁、环保三类案件,建立服务创业吴中、精致吴中和绿色吴中三个平台。加强案件运行态势分析,针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案件增多的情况,积极开展司法调研。利用案件的资源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沿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有关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反映获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虚构用工关系办理虚假社保规避限购令现象增多的情况,发出司法建议,受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整改措施。

注重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及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维护公平、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商事案件审理。审慎、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矛盾纠纷,通过个案审理加大对重点产业和新型产业的司法扶持力度,引导不利于科学发展和生态保护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依法审、执结某瓷砖有限公司债务和劳资纠纷系列案件,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公司资产转让及回购事宜,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遵循稳定与扶持并重,加强司法应对举措。面对涉钢贸企业纠纷大量增加的情况,成立钢贸案件审理与维稳领导小组,建立三快一跟踪工作机制,快速立案、审理、执行涉钢贸案件,及时跟踪案件动态,严控债务集聚引发涉稳风险。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充分协调与必要强制并重,强化行政诉讼双向沟通与非诉行政案件全程协调。注重从法律上解决矛盾,从实质上化解纠纷,以和解方式处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人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对于确实无法协调的案件,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及相关单位配合,稳妥实施强制措施。在公安、消防、卫生、城管、街道、公证处等九单位的协助下,执结某设备有限公司等二起涉轻轨4号线工程行政强拆案。坚持监督审查与依法支持相结合,尊重客观事实,慎用证据规则,判决驳回吴中区某幼儿园诉卫生局行政处罚案,为行政机关监管食品安全,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三、拓展职能、为民司法,强化民生权益保护

践行民本司法,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法律规则和法治理念,依法保护民生权益,被评为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发挥司法对社会主体行为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作用,加大民生保护力度。抓好民间借贷、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房地产纠纷等占比较大的传统民事案件审理,依法制裁违约、欺诈等行为。放大个案裁判效果,精心办理具有社会引导意义的案件,审理苏州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判决被告单位苏州市某针织有限公司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劳动监察部门人员及辖区商会、企业代表等近百人参加案件旁听,有效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强化司法对民生权益的保护。以公平正义户民生为主题,选取劳动争议、相邻关系、房屋买卖、危险驾驶等14起典型涉民生案件,深入街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听审活动,提升社会整体法治意识。

着力推进执行工作,有效兑现胜诉权利。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开展反规避、护民生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两日内执结案件16件,为权利人实现债权70余万元。建立司法拍卖全程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裁定江苏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中拍卖行为无效,在法院监督下组织重拍,再次拍卖成交价高于前次425.5万元,增幅为78%。创新财产处置举措,对经三次公开拍卖无人竞价的流拍财产,进行公开变卖,举办首次公开变卖竞价会,被执行人刘某的房产以溢出拍卖底价27.7%的金额予以成交。

拓展司法为民领域,细化、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诉讼服务。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为三级平台,提升三点合一纠纷化解模式工作实效。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消费者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在甪直法庭设立诉讼服务自助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讼累。启用小额诉讼终审裁判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使经济上确有困难、诉讼能力不高的群众能够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

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严格规范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明确法律效果引领社会效果的工作思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改革,以机制创新破解司法难题,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实行诚信诉讼一诺四责,在85起案件中使用诚信诉讼承诺书。完善发现、甄别、举证、制裁、防范五项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增大失信成本。依法对经查实系虚假诉讼的宁波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苏州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以及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陆某分别处以罚款和司法拘留;将严重涉嫌虚假诉讼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把涉诉信访、申诉等涉诉异议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审查和案件化管理,选任综合素质较优的审判员兼任审判监督法官,负责办理涉诉异议。强化规则治理,在民商事案件中继续实行裁判式调解,在调解书中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协议内容进行是非界定和法律评判。裁判式调解得省、市两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我院应邀在华东政法大学法院调解的规范化主题研讨会进行经验交流。

正确把握审判管理功能,实现审判质效在优调、精判、快审、实执、息访五个方面提升。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择优组建审判管理员队伍,协同审管办进行质效督查。认真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定案把关机制评查三评查活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强化对审判流程、进度的全程监控和动态跟踪,加强重要节点管理,严格落实审限三听举措,加强长期未结案件催结督办。优化资源配置,研析法庭案件饱和度,挖掘、整合内部审判潜能,落实全员办案,实现审判资源效益最大化。

深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司法理念,推行阳光司法,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增加文书上网比例,拓展庭审直播案件范围。现已组织庭审过程网络直播7次,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使用数4128次,生效裁判文书上网1945篇。继续开展阳光司法到街镇巡回审判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群、企业员工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庭审、进行座谈。深化人民陪审吴中模式和民意转化机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连续三年为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坚定理念、增强素质,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坚定法治理念,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以正实精廉的司法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干警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正实精廉的法院精神为指引,引导干警深入领会秉正崇法、笃实求真、专精勤思、廉明奉公的内涵。围绕法院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与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发挥先进文化的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和凝聚作用。强化案件宣传和法制宣传,客观、及时、全面地呈现司法运作过程,法官讲师团走进机关、街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地进行法治宣讲,实现司法裁判服务社务、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的重要作用。

加强干警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庭审驾驭、调解息诉和调研宣传五能建设,努力打造精研法律、融通审判的学习型法官群体。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组织新修订的诉讼法双百题考试,提升干警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工作能力。围绕诚信诉讼,以明辨规制笃行为主线召开法官论坛,明确敲好、敲准第一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开设正实精廉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以《吴中审判》、《年度案例选编》为平台,抓好司法调研和优秀案例编纂工作,全面提升干警司法智慧和司法良知。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加强青年法官案件专项评查和见习法官庭审考察,将传、帮、带与考、评、查有机结合起来。

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和作风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司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监察、干警岗位回避制度,坚持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和群众评议工作。以常思法律正义、道德良知、职业规纪的三思为主题,引导干警塑造尚法治的法律形象、一心为民的职业形象和秉持良知的品行形象。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学习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到苏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鉴,要求干警自省、自警、自律。坚持推行作风效能周查月报和司法作风 五度五问评查活动。针对立案、信访、执行、调解、办案周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督促整改落实。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人民法院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今后,我院将坚持以法治原则为主导,深入学习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省法院2023工作报告篇2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自己的角色变化。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和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当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为此,我始终注重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一是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找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找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做到四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通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中,我从严要求自己,忠实履行职责,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尽量做到细心再细心,避免出现错误。一是做好文稿起草工作。广泛收集素材,认真领会上级精神,精心起草每一件文稿,反复斟酌校对后请科长和主任提出修改意见。遇到急件自己加班加点、不怕苦、不怕累。先后起草各类通知、报告等500篇。二是认真做好文稿编辑工作。半年来,拟制《决策参考》及各类会议资料20万字,起草文件67份。三是积极参与日常事务与会务工作。参与了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全市法院中期工作推动会和涉台民商事纠纷诉讼协调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严谨作风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能够摆正自己位置,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领导交与任务。工作之余,我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近一年的时间,我在领导的鼓励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这些并未给自己带来一丝成就和轻松感,反而愈加觉得沉重,总觉得自己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称心如意,知识储备明显欠缺。同时,工作中大多是处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落实任务,不能做到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提高自己,不仅要注意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业务上有所创新,还要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更好的把掌握的知识和法院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融洽同事关系,彻底把自己锻炼成一名人民满意的法院工作者。

省法院2023工作报告篇3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你们好!

根据上级部门考核要求,现将我一年来履行职务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汇报如下。

20____年我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在车队全体职工的大力支持和努力下,在认真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基础上,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充实和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学习是固本之策,能力之源。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为此,我坚持学习和领会党的科学发展观,开阔了视野,提高了认识,为继续发扬奋斗精神,立足岗位做奉献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我还积极参加车队组织的学习和读书活动,有效落实了车队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开拓了创新工作思路,增长了综合办公水平,为科学管理和创建和谐车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加强基础安全管理,狠抓事故预防不松懈。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管理方针和要求,始终把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的安全预防理念,作为安全管理的主要指导思想。同时我坚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在工作首位,认认真真抓好职工日常安全教育,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治理。还根据天气、道路、环境变化,不断更新安全管理思路,时刻树立危险防范和警钟长鸣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事故隐患,努力降低隐患发生概率,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彻底消除事故苗头。

省法院2023工作报告篇4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法院2023工作报告篇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精神,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方针,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案件104566件,结案96293件,调整诉讼标的额153.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33%、14.24%和4.11%。其中,市法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分别受理案件17646件、2711件、2057件,结案16595件、2446件和2002件。2012年,全市法院在收案大幅上升的同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86%,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4.41%,申诉再审收案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3.49%和4.81%。呈现出“办案数上升、服判息诉率上升、调解撤诉率上升,申诉再审收案下降、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绩效考评步入全省先进行列,部分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着力保障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坚持把公正作为法院生命线,更加注重审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强化庭务会、合议庭对案件质量的把关职责,探索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推进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立,着力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针对收案大幅上升态势,加强各诉讼环节的衔接配合,严格审限管理,努力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开展积案专项清理,加强督办,限期结案。组织文书、庭审和信访案件评查,注重评查结果的应用,完善裁判文书审核、错案原因分析、差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年累计对97211份文书和14756次庭审进行了评查。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扩大二审开庭和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全年二审案件开庭率为86.93%,上网文书21916份。对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申请破产或强制清算、执行异议、司法鉴定异议以及减刑、假释等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全年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7115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2.44%。

着力提升办案效果。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力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将辨法析理贯穿审判全过程,积极开展风险提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讼预期,增进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依法可以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作出判决。高度关注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全年累计为被害人追索赔款、挽回损失6528万元。更加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在依法审查被诉行为合法性的同时,通过协调和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86件。

着力维护司法权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切实履行二审和再审职能,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全年审结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2077件,裁定驳回346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628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442件。对申诉无理的再审申请依法驳回180件。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55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91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继续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完善提级执行、委托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国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强制申报财产、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在媒体上公布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曝光被执行人失信记录等方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91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2012年,全市法院共执行结案13747件,实际执行到位57.95亿元,在执行收案下降的同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同比上升15.97%。

二、以服务发展为主线,努力保障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审结一审、二审及再审刑事案件9519件,判处被告9015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方针,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236人。对“12.1”爆炸案的主犯王海剑,以招聘为饵杀害三名无辜女青年的累犯甘强,贩卖30公斤的毒枭李先中,以及其他罪该判处死刑的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深入“打黑除恶”,从严惩治陈明合、谢永红等涉黑犯罪团伙。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组织传销以及洗钱等犯罪行为,判处罪犯438人。着力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职务罪犯22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4人。重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对3名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1512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

全力服务武汉科学发展。着眼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妥善化解商事纠纷35032件。积极研究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慎重处理因城市改造引发的拆迁征地案件,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发展。依法审理非金融借贷案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大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累计为金融机构实现债权3.52亿元。审慎处置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依法引导中国农垦进出口武汉公司、武汉化工厂等6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延伸司法职能,开通服务企业热线,组建涉企纠纷合议庭,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省首家产业经济巡回法庭,协调全国45家开发区法院建立委托、协助执行平台,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市、区法院领导还带队深入汉口银行、长飞光纤、黄鹤楼酒业等单位,结合审判实践,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337条。

全力保障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和本地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50件,同比上升134%。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权利等原则,依法认定“爱帝”为驰名商标,审慎处理涉及“得月楼”、“扬子江”等知名品牌的纷争。更加注重对具有独创性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司法保护,支持奥华光电等高新企业依法维权。妥善审理科技创新中产生的技术合同纠纷,促使高校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等领域的著作权案件审理,妥善处理ktv及网吧播放音乐、影视作品侵权案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全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历史建筑物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等重大事项的研讨,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探索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走访行政机关、邀请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及时通报审判工作信息,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方面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在基层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轻罪记录封存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27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39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完善与社区矫正的衔接机制,协助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促使其悔过自新。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切实保障民生。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更加注重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全年累计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受害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 4.8亿元,为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1247万元。积极应对房地产调控给楼市营销带来的影响,妥善化解“光谷国际广场”、“人信·汉商银座”等商品房买卖的群体性纠纷。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三农”问题的法律研究,依法审理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累计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5919万元。

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注重便民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和实效化。去年5月,市法院新建的54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增设立案调解室、判后答疑室、材料收转室和司法救助室,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服务。坚持立案导诉制度,向群众免费发放诉讼指南。全年还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67.94万元。健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确保难案精审、简案快结,减轻群众诉累。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纷争。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及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积极促成协议的自动履行。全年通过司法确认,将11857起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

依法解决信访合理诉求。坚持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行诉访分离、责任通报、多元化解等制度,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狠下功夫。坚持院领导定期接访、约期接谈和带案下访相结合,全年两级法院领导共接待来访2513人次,包案化解信访难案307件。加强初信初访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信重访发生。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及时提起再审。全年审结再审案件中,依法改判46件,发回重审20件。对申诉无理的当事人,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确有实际困难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尽可能缓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提升思想境界。深入开展“喜迎,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精神,引导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典型引路,组织演讲比赛、诗歌朗诵及座谈研讨,广泛宣传李要兵、李冲等武汉法官的先进事迹,掀起创先争优热潮。充分发挥司法文化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开展法院院训征集,组织新进干警和初任法官宣誓,为临退休的干警制作《个人历程纪念册》,举办青年读书会,开设“武汉法苑讲坛”,着力增强干警对法院的归属感和职业尊荣感,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加强职业文化建设,提升干部素养。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竞赛”活动,组织全员岗位大培训和基层法官轮训,举办“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和示范庭审观摩,开展办案能手评比、调解能手评比、文书制作评比、案例编写评比以及书记员和法警技能竞赛,努力提高干警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能力。大兴学术研究之风,全年两级法院共有70余篇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市法院连续两年在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招标中中标,2012年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科研项目,4项研究成果被评为部级科研成果,并受最高法院委托,参与起草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司法形象。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夸夸身边的好法官”征文评选,突出抓好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制定《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案件、审务评议等方式,对“庸懒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干警廉政档案,认真落实法官个人大事报告、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纪检监察、立案信访、审判管理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倒查差错案件中是否存在廉政问题。近年来,全市法院有关司法不公、不廉的投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人数大幅下降。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提升保障水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不断改善两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案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案件数据中心,安装审判质效评估、司法文书纠错、诉讼案件查询、电子档案管理、司法统计、法官绩效考核等软件,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在全省法院率先应用数字化庭审和网上远程提讯系统,实现立案、庭审、调解以及信访接待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办案过程的公开透明。坚持“制度加科技”的反腐思路,精心确定23个廉政风险节点,依托网上流程管理平台,研发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软件,将廉政监督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实现审判管理与廉政管理的无缝对接。

五、以接受监督为保障,努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接受市人大会对办案质量的专题审议和对重大案件庭审的检查。根据审议意见,不断完善审判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交督办事项及代表意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逐级督办等制度,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现场监督案件审判与执行。全年两级法院共开展市、区人大代表联系活动2143人次,办理人大交督办事项及代表建议205件。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完善与政协委员保持经常联系的制度,认真办理市、区政协提案和委员建议58件,并通过邀请座谈、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主动征求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结再审抗诉案件24件,其中改判6件,发回重审2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件,维持原判12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在武昌等区法院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试点,及时检查和纠正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旁听庭审、诉讼档案查询等制度,努力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布知识产权和行政审判白皮书,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和高校师生参观法院。与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制度。认真听取律师建议,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予以免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布司法委托评估、拍卖信息,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便利。全面改版法院互联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公众监督,开展互动交流。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法院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取得新进展。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市法院审理的3起案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人民法院案例选》作为指导性案例刊载,1起案件入选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5起案件分别入选“湖北法院十大典型民生案例”和“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经典案例”。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231个集体和41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6个集体和115名个人立功受奖。市法院是全市唯一一家“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司法理论宣传等四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新洲区法院双柳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法院知产庭、江岸区法院刑庭、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以及江夏等三个区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蔡甸等三个区法院被授予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汉阳区法院李冲荣获“全国模范法官”、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黄陂区法院袁建武、东湖开发区法院遇杰等10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还涌现出“讨薪法官”李靖(江汉区法院)、“温情法官”李娟(洪山区法院)、“农民工的贴心大姐”孙文浩(青山区法院)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研究和把握还不够深入,司法应对措施还有待完善,“执行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尤其是在收案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急剧增大的情况下,如何科学调配力量、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是摆在两级法院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精神懈怠,执法不公、不廉、不规范的现象仍有反映。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法官断层、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新城区法院的物资装备和经费保障还有一定困难。同时,少数当事人维权意识强而守法意识弱,试图通过缠诉闹访达到其不当目的,给审判工作带来干扰。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支持下,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人民法院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日益繁重,责任更加重大。2013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努力增强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为大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履行职能,全力服务武汉科学发展。加强对审判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妥善化解我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纷争。强化刑事审判惩防功能,推动“平安武汉”创建。依法审理各类商事纠纷和知识产权案件,服务我市工业倍增和产业结构升级,保障“创新武汉”战略实施。及时制裁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促进“美丽武汉”建设。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助推“法治武汉”建设再上新台阶。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总结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经验,完善小额速裁机制,探索公益诉讼制度,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二是深化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努力缓解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市法院作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的要求,为社会各界“零距离”监督司法提供便利。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坚决抵制无理缠诉闹访,依法制裁扰乱审判秩序、危及法官安全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工作根基。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强化基层法庭建设,充实基层审判力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提升新城区法院的经费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庸懒散”现象和司法不公、不廉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党的精神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举措,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武汉科学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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