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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6篇

天狐网络 发表于2023-08-18 14:16:08 本文已影响

项目合同6篇项目合同篇1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和工程整体造价,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甲方的设计要求及投资情况,甲方委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合同6篇

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知道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无权请求合同中的权利,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项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和工程整体造价,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甲方的设计要求及投资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协议条款: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第二条 工程项目地点:8

第三条 工程项目规模:

第四条 工程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章设计范围

第五条 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即项目流程功能布局整合设计。

第六条 项目工程基础平面设计:包含健身区、男女浴区、泳池区、等设计、

第七条 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效果图:包含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八条 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包含平面、顶面、立面、剖面图、装饰节点详图。

第三章 设计内容

第九条 平面流程设计

甲方提供项目对应的原始平面图,乙方依据约定时间按时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平面设计图。

第十条 效果图设计阶段:乙方提供设计范围内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十一条 施工图阶段:乙方提供效果图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认可后,乙方进行全部施工图纸设计,即设计范围内相关的面平、立面、顶面、剖面图,包括细部大样图。施工图纸a2 a3。

第四章 设计期限

第十三条 项目平面流程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完成。

第十四条 效果图设计:平面流程设计甲方认可后日完成。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定稿后 日,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完成。

第五章 设计费及付款方法

第十六条 设计费:总设计费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付款办法: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三十,暨 万元人民币。平面流程设计、效果图完成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五十,暨 元人民币。施工图设计完成,立面、顶面图完成,细部大样图完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暨 万元人民币。

第六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原始资料及文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有较大修改,须及时提前征得乙方同意, 因修改设计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五)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六)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方案设计后应及时在 7 天内审核并书面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视甲方已经同意。

第十九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只二。

(二)乙方负责设计交底和辅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在不影响工程总造价和设计周期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对设计提出的修改要求。如遇重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原设计与施工发生矛盾或出现无法实现原设计的情形,乙方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提供合理设计方案。

(四)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机额相等。

(五)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额返还首付设计费,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六)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图纸,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十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均可向各方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可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三十一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或施工委托管理合同。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项目中,装饰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并且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设计图纸经双方盖章确定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设计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设计费后,本合同失效。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公司:公司:

代表人:电话:日期: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项目合同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企业风险,兹决定,实行企业承包经营,乙方自愿承包经营甲方下属的佛山市永力泰车轴有限公司悬挂分厂厂房钢结构工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本承包形式为:按实际施工总产值比例上缴,效益考核奖励。

二、承包范围

遵从甲方总部与业主(建设方)签订的编号为ltxc-0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内容(合同见附件),合同总价1920万元。

三、承包期限

本合同的承包期自本项目工程的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且回访保修结束、结算完毕止。

四、主要承包指标与上缴

(一)保证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如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处理,所有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保证各种消耗指标不超过预算定额指标。

(三)承包金按工程结算总价2.6%上缴甲方(含企业所得税),每次从建设方工程款进甲方账户时按比例扣除。

(四)乙方需向甲方每月支付建造师费4000元,此费用每次从建设方工程款进甲方账户时按月数扣除。

五、乙方酬薪

(一)乙方和项目管理人员工资从建设方工程款进甲方账户时由乙方按时发放。

(二)乙方所得报酬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审计。

2、乙方委派副经理、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所委派人员的工资、社保、差旅费、福利、奖金等薪酬按公司规定统一发放。

3、有权按约收取承包金,行使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当乙方有不缴承包金、经营不善造成亏损、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履行合同条款等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甲方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指挥生产经营活动。

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财务制度,在确保不亏损的情况下,审批承包工程项目的正常财务开支。

3、有权制定工程技术措施方案,但重大技术方案应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

4、享有材料物资采购决策权,但不得暗箱操作,更不得与材料商串通太高材料价格或者购进劣质材料。

5、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财产利益。

6、必须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及时汇至甲方账户,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管。不得从业务关系单位付取现金不入账,不得将工程款擅自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转入其他单位,不得以权谋私将与其他项目部无关的费用在所承包的项目部列支,否则按职务侵占或挪用单位资金论处。

7、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账册,确保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所有财务档案资料必须交由甲方存档。

8、禁止以甲方或承包工程项目部的名义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

9、负责承包期内债权债务的清收清偿,如因债权人索债而使甲方为乙方承担债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清偿责任,如引起诉讼,导致相关部门来查封、冻结、划拨甲方账户和资产的,乙方处全额偿还被划拨资金外,还要按年息13.5%承担被划拨日至还款日期间和冻结期的资金利息,另外每发生一起,乙方需向甲方给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费。

10、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行贿受贿,转包。如出现上述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承担对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收回则责任,追索外欠工程款时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主张权利,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主张权利,如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乙方不得起诉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起诉额1.5倍的违约金。乙方对外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提供手续上的方便,追款费用用乙方负担。

12、乙方履行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全部条款,承担由于本工程引起的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材料款、安全事故、工期拖延、工程

质量事故赔偿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甲方声誉,导致甲方先行垫付上列款项的,乙方对此垫付款应无条件予以认可,并从垫付款发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年13.5%的利息。且每发生一起农民工来甲方讨薪的,乙方赔偿甲方5万元人民币的名誉损失费。

13、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从甲方打入个人账户,采购材料款凭材料采购合同、发票和收料单、由甲方直接打给供应商,农民工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私刻公章、伪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件等,一经发现,每次每本支付违约金5万元;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除承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外,另按对外担保、借款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工程款逾期时乙方应积极的态度行使追索权,如甲方直接对外行使追索权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八、其他事项

(一)当事人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为主的多种法律关系并存的综合性合同。

(二)本合同不改变项目部的经济性质及隶属关系。

(三)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实施了挪用、侵占单位资金等行为若涉嫌犯罪,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形式不影响对乙方本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四) 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责任期为二年。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本合同履行工程中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属于承包上缴、违约赔偿、违约金给付、损害赔偿、财物返还等方面的争议,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属于劳动关系工资争议、劳动保险争议等方面的争议,向甲方总部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属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存两份,乙方执存一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 ) 担保方(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签订

项目合同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xx县xx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xx县xx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xx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项目合同篇4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为“ ”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业提供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业

1.1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1.2 项目位置:位于 。总占地面积: ㎡。项目地块编号为:

1.3 项目类型:住宅;

1.4 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范围:标的物业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40000平方米,具体销售服务区域、单位、面积由甲方在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前书面确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关系客户销售标的物业。甲方关系客户购买标的物业可售单位(以下简称“关系成交单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 的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这些关系成交单位(以下简称“免佣成交单位”)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

(2)在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以外的关系成交单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客户签署认购书的同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成交单位是否为关系成交单位。免佣成交单位的物业面积仅在计算乙方销售率的情况下计入乙方可服务销售之总面积/总套数,不参与代理销售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对甲方所有关系客户进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关客户服务及推售之义务,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务标准,否则影响甲方销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销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内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

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首次正式公开发售后三个月止。

合同期满,后续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在甲乙双方未以书面方式明确终止服务合同之前,乙方有权继续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终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间销售代理服务费率按双方已结算的最高销售代理服务费率计算。

第三条 工作內容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参加甲方的营销工作,提供前期策划服务,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3.1 前期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1 完成市场调研、物业定位、营销推广;

3.1.2 提供竞争项目案例分析及推荐意见书,根据甲方需要按时派遣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甲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1.4 根据甲方需要推荐物业管理、设计单位等相关专业公司;

3.2 销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2.1 项目公开发售准备期内(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公开发售计划时间为准)完成标的物业销售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标的物业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团队的组建、完善公开销售期各种销售情况应对预案等,并获得甲方的确认;

3.2.2 标的物业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4.1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4.1.3 甲方保证甲方是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唯一权利人,对本项目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有其它权利人,则甲方应当保证于预售许可证经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其它权利人认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将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标的物业交由乙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书面文件。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存在与合作方、出资方、土地权益分享方等主体的任何纠纷,并保证上述主体不会就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事项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不得因本项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对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之给付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如因甲方保证之事项不能实现,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未能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或乙方其它主体享有权利的物业提供了销售代理服务而无法收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1.4 甲方对因标的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5.1 甲方权责:

5.1.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数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以及经甲方书面盖章确定的可售单位清单及价格表,尽可能提供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对外《销售服务证明》资料或文件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数据真实并承担上述数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若本项目甲方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分期分批取得,则甲方应分别提交。

5.1.1.1 甲方须在每个客户签署《认购书》当日,将甲方加盖公章的该《认购书》原件一份交给乙方,作为乙方服务工作的确认。

5.1.1.2 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权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标的物业自行销售,也不得另行让其它主体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

5.1.2.1 甲方根据乙方在各阶段提供的分析报告及相关建议,最终确定本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营销实施方案,乙方需根据甲方书面盖章确认的实施方案完成方案中应当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5.1.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划及销售人员进行更换。

5.1.2.3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项目小组,配合乙方工作。

5.1.2.4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书面文字、向甲方现场负责人口头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5.1.2.5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项目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依法改进项目经营管理,增强项目管理人员信心,加大企业利润化分配水平,实行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由各项目部进行全面承包。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内容:

一、承包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平方米

4、工程合同造价: 万元(大写: 整)

5、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原则

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和要求,根据甲方既定的经营理念,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全面承包该工程项目并独立承担承包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债务。

三、承包利润计取

1、乙方应向甲方上缴承包利润。承包利润依据该工程项目预估净利润率确定。

2、预估净利润率确定依据:由甲方预算部、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场行情及定额水平;甲方在当地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结果;承接工程合同条款及施工图纸测算的理论利润率;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施工的难易程度;乙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进行测算。

3、依据第三.2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工程项目的预估净利润率为 %,

其中: %为乙方应上缴给甲方的承包利润率; %为乙方应得的利润率。

四、承包利润上缴

1、甲方根据乙方应上缴承包利润率,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承包利润。

2、承包利润的剩余部分按工程实际产值和乙方应上缴承包利润率,待工程项目保修期满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

五、工程款支付

1、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甲方保证专款专用,扣除乙方应上缴的承包利润和项目发生的必须费用外,打入项目专用账户。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按甲方流程审批后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财务部门规定的时限向甲方提供成本发票或劳务发票,因此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应得利润兑现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法务督察部会同预算、财务等人员进行初步核算和内部审计,如乙方能够完成规定的上缴利润和管理指标,按以下方式兑现乙方应得利润: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按甲乙双方利润分成比例,从乙方应得利润中扣除 万元作为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后,兑现应得利润的50 %。

2、工程结算完成,兑现除项目预留质量保修金外应得利润的 50 %。

3、工程保修期满,甲方从建设单位收回质量保修金中一次性返还乙方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

七、风险抵押

1、风险抵押的方式有如下三种,双方经协商确定,采用第 种方式:

(1)乙方以工程总造价的 ‰即 万元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给甲方。

(2)乙方项目经理以其名下的与第六.1.(1)条规定工程总造价的 ‰同等价值的房产、车辆等抵押物作为承包风险抵押,将房产、车辆等所有权凭证列为本合同附件并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抵押手续。

(3)甲方每月从代发乙方员工工资中扣除工资总额 %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直至风险抵押金足额扣除。

2、风险抵押金返还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内部审计结果,乙方如能够完成规定的上缴利润指标及管理指标时,甲方将风险抵押金的 40 %返还给乙方。

(2)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乙方完成规定的上缴利润指标及管理指标时,甲方再将风险抵押金的40%返还给乙方。

(3)工程保修期满,甲方将剩余的风险抵押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施工进度、工程预算、风险防范等事宜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

2、甲方代发乙方员工工资,代缴乙方所需承担的各项税金。所需费用由甲方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利用自身资源帮助乙方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所需的甲方资质、证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

5、甲方有权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纠纷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6、甲方有权派财务人员对乙方进行项目核算。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业务、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全部项目工作,甲方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乙方有权招聘新员工、辞退任何不合格的员工,但其相关手续由甲方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有权确定项目部内部员工工资,但确定工资时须按照甲方工资标准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乙方临时雇用人员的工资确定不受本条款限制。

3、乙方享有和承担该项目组织管理的一切权利、责任和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资料费、图纸押金、投标押金、风险押金、罚金、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人员保险等)。

4、乙方必须按建筑法规办好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甲方存档,并听从甲方监管人员的指导。

5、乙方应得利润的内部分配权归乙方,但应报甲方备案。

十、乙方对甲方生产设备、周转材料、资金的占用和使用

1、乙方承包项目必须优先租赁甲方现有生产设备、周转材料,租赁价格执行当地市场价。乙方必须在确认甲方没有工程所需生产设备、材料后才可以在市场上租赁,如确实需要外租时,租赁合同应由甲方审核后签订。

2、依据实际情况,乙方可占用甲方一定数额的贷款指标。贷款的使用应遵守甲方有关内部银行资金管理规定。

十一、结余甲供材的处臵

甲方对结余甲供材可进行内部调整,按实际认可价格及数量计入利润,如无工程可以利用,工程施工年度内由甲方监督乙方按市场价格进行处理,收益

计入利润。

十二、管理指标及奖惩

1、管理指标

(1)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要求,或甲乙双方约定的要求。乙方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管理

重大安全事故为0,轻伤事故率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3)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

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文明施工目标和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2、 奖惩

(1)在承包期内,获得市级标准化工地或优质结构工程奖励1万元;获得市级优质工程或省级标准化工地奖励2万元;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奖励10万元。

(2)在承包期内,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伤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等,每发生一次扣罚乙方 3 万元;若发生死亡事故,每发生一人次扣罚乙方 5 万元;凡经政府部门检查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发生一次扣罚乙方 1 万元,如给甲方造成市场主体考核扣分的,每扣一分再扣罚乙方 万元。

3、因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十三、解除条款

1、乙方项目施工过程中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或安全、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十四、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履约纠纷,乙方应确保正常施工,不得停工。对于双方的履约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十五、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完全履行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总裁: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篇6

甲方: (购买方)

乙方: (服务方)

丙方: 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买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

2、

3、

4、

5、

第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划拨( ) b.按月划拨( )

c. 按季划拨( ) d.项目完成结算( )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 ;金 额:

第二次划拨时间: ;金 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 ;金 额:

第四次划拨时间: ;金 额:

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

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未如实按《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关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标准》告知其承接能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 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以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年度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第七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区财政局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1、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2、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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